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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2025-07-02来源: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关于做好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冀教资助函〔2025〕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基本政策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的助学贷款。

(一)助学贷款政策

1.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申贷时间

各地受理高峰期为7月14日至9月12日,具体可咨询当地受理机构。

(2)申贷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已被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含预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③学生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④2025年没有获得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⑤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

⑥符合国家开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3)贷款额度

本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

2.农信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申贷时间

各地集中受理时间一般为7月中旬至9月中旬,具体可咨询当地受理机构。

(2)申贷条件

①河北籍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含预科、第二学士学位)、全日制研究生;

②2025年没有获得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及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③家庭经济困难;

④在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农信社辖内网点申请,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

⑤符合农信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3)贷款额度

本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

3.其他金融机构助学贷款

学生如申请其他金融机构(如黑龙江、江西、福建等地区的哈尔滨商业银行、邮储银行、华安保险等)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政策可咨询当地受理机构。

(二)申请流程

1.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提出申请

首次贷款时,经过预申请的借款学生需提前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进行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提交申请并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所需申贷材料一起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办理;未经过预申请的借款学生,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除需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外,还需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续贷时,借款学生可进行线上办理即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并提出续贷申请;或通过现场办理,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携带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学生在线系统操作说明及申贷流程请参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见附件)。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

(2)回执录入

签订贷款合同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将向学生出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有的以短信形式发送回执验证信息)。学生于9月18日前将《受理证明》或回执验证信息报送至所在学院,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对信息无误后进行回执录入。录入完成后,贷款合同正式生效。

(3)贷款发放

国家开发银行按程序将贷款先行拨付至学生贷款合同约定的账户中,学生应缴纳学费部分自动划扣到学校账户,剩余资金会留在学生贷款合同约定的账户中,用于缴纳住宿费、补贴生活费。

(4)延长贴息

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于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贷款到期者除外)。

2.农信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提出申请

首次贷款时,借款学生需登录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填写申请信息,再持所需申贷材料前往农信社网点办理。

续贷时,借款学生携带相关申贷材料前往农信社网点办理,或者选择线上办理。具体以当地要求为准。

(2)回执录入

借款学生在申请贷款后系统会生成回执验证码和回执录入网址,请拍照留存(后续登录系统也可以随时查看),学生于9月18日前将回执验证信息报送至所在学院,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对信息无误后进行回执录入。

(3)贷款发放

网点接收回执单信息后,正式发放贷款。

(4)延长贴息

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申请延长国家助学贷款财政贴息的,按照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及农信社要求办理手续。

如有其他疑问,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可拨打服务热线95593,或者咨询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可拨打客服电话96369,也可以联系当地农信社。

3.其他金融机构助学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以当地要求为准。如需在办理材料上加盖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公章等情况的,学生于9月18日前将办理材料报送至所在学院,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对信息无误后进行盖章。

二、有关要求

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开学报到前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助学贷款申请额度,树立正确消费观,勤俭节约,努力向学。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联系人:饶焱珉18833219281

附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河北大学-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