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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2026-10-11来源: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学习、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河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校政字2022〔24号〕)、《河北大学本科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校学字〔2026〕4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5-2026学年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内容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一、二、三等奖;

(二)单项奖学金:精神文明奖、优秀作品及科研成果奖、体育比赛优胜奖、文艺表演优秀奖、劳动实践奖、文体活动积极分子奖;

(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标准详见《河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校政字2022〔24号〕)、《河北大学本科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校学字〔2026〕49号)。

二、评审程序

(一)各院系成立评审小组,严格按照评审流程,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办法和各院系测评细则,按照分配名额,组织本科生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

(二)各班级成立评议小组,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评定,确定班级初选名单,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院系评审小组审核确定,班级评议情况各院系留存备案。

(三)院系评审小组进行严格审核,确定院系推荐人选并公示,无异议后填写《院系评审情况反馈表》。

(四)学生处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五)学生申报、班级评议、院系评审等程序线下与线上学工系统同步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评审程序,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材料。

(二)需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分配名额进行评定推荐,认真审核学生上报材料和相关信息。

(三)实行班级、院系、学校三级公示制,班级公示2天,院系公示3天,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四、有关说明

(一)2025-2026学年因违纪受处分者、所在宿舍出现一次“一星级”或三次“二星级”者,取消该学年评奖资格;

(二)特等奖学金申报无比例限制,但不额外增加奖学金名额。学生需在学工系统同时申报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和一等奖学金,提交院系审核后系统导出并打印,后附相关申报材料复印件(加盖院系公章),由学校审核确定最终获奖等级;

(三)单项奖学金(除文体活动积极分子奖、劳动实践奖外)申报审核提交后从系统中导出表格并打印,后附相关申报材料复印件(加盖院系公章),学校最终审核评议后确定获奖结果;

(四)科技竞赛类的优秀作品及科研成果奖由校团委审核,具体请关注校团委相关通知;

(五)优秀作品及科研成果奖竞赛类、体育比赛优胜奖、文艺表演优秀奖中的团体奖,只需团队负责人进行申报;

五、材料报送

请各院系于10月22日(周四)前完成评审推荐工作,以班级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一)《河北大学2025-2026学年先进个人拟推荐情况表》电子版;

(二)《河北大学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申报表》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河北大学2025-2026学年单项奖学金申报表》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联 系 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507398

邮 箱:hbuuclanyl@126.com

联系地址:C5-426


河北大学-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

202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