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河北大学“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2025年,全国各级共青团组织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锚定“政治学校”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共青团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绩。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经研究,拟评选和表彰在2025年度团学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表彰时间
2026年4月
二、评选表彰内容
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三、评选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评选的权威性。
2.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通过广泛推荐,重点遴选的方式,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广泛性和先进性。
3.坚持以评选促发展的原则,通过开展深入宣传,激励广大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艰苦奋斗,建功成才。
四、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一
五、分配原则及分配名额
1.各团支部分配的参评名额,主要依据学院团员青年、团干部和团支部的基数,适当按照照顾到面原则划分。
2.全校各级兼职团干部可参评“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全校团员可参评“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原则上,每人仅可参评一项荣誉称号,不得重复推荐。
3.分配名额详见附件二。
4.获评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支部追加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各1名。
六、评选程序
1.学院严格依照评选条件和要求,择优推报。推报结果报请本单位党组织审核把关。其中,参评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须在2025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被评为“合格”以上等次。
2.参评集体和个人,须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
3.评选结果产生后,校团委将面向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经确认无异议后,产生各荣誉获得名单,并通过弘毅网站、“河北大学青年”校园微信平台等校园媒体进行宣传。
七、评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支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组织专门力量扎实做好评选工作,努力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要认真履行评选程序,严格按照名额分配数量,积极做好申报材料的报送工作。
2.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各支部要坚持择优推荐评选的原则,进一步拓宽视野,确保推荐的个人和集体是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的优秀青年和集体。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在推荐过程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严禁在申报材料上弄虚作假。
3.认真组织,保证进度。各支部的评优工作须在4月7日18:00前完成,并以支部为单位将评审材料(纸质版)送至院团委C5-217,评审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buuclantw@163.com。
联 系 人:吕奕萱
联系电话:0312-5073398
共青团河北大学传媒与创意学院委员会
2026年4月2日